律师见证书
XXXX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接受《协议书》(见附件)签约双方XX股份有限公司与XXXX有限公司的委托并指定XX律师、XX律师就双方委托事项进行见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见证律师审查了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
仅证明:
一、甲方XX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X先生在《协议书》中的签字是真实有效的;
二、乙方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先生在《协议书》中的签字是真实有效的。
XXXXX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见证律师:XX律师
见证律师:XX律师
见证日期: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