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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从政策到法律还要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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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五中全会”是一个多么严肃团结活泼的政治大事件啊,这次会议放了个大招让全中国人的朋友圈都开锅了:“全面开放二孩政策”!
于是,家里天天跳广场舞想有个“玩具”的妈妈兴奋了有木有?天天唉声叹气家里没个男娃传宗接代的父亲眼睛一亮有木有?媳妇儿不小心怀孕不想打胎的老公跳跃了有木有?
可每一个好消息背后都要跟一个“但是”。想当年限制小精子和小卵子结合的计划生育政策,那也是要写进《宪法》《婚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计划生育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才得以施行的。如果全面放开二孩,那也是要走一遍法律程序滴!

从政策到法律的时间差:再耐心等2到10个月!
性急的人是真多啊,政策才公布,知乎上就有人问了:“昨天媳妇儿跟我说她怀了二胎,我吓了一跳,因为我俩都不是独生子,今天新闻就出来了。这个孩子我们一致决定要生下来!太给力了!”
小编告诉你:别着急,现在你家的二宝到底违法不还不好说。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侯学宾先给你普及个法理学常识:政策和法律是不一样的。
“政策的效力在于指导性和宣传性,而法律的效力在于约束性,会产生、变换和消灭具体的权利与义务。政策可以成为法律的先导,法律可以将政策法律化。”将政策法律化有何好处呢?“法律规定往往相对详尽、具体,能给人们提供具体的行为准则,规范性突出,稳定性较强,是防范和避免行政专权的重要手段。”
国家卫计委下属的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姜卫平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说:“全面落实该政策还需等待各地人大修改地方的法律之后,方可最终落地。”
侯学宾介绍了,修改地方法律要经过这么些个步骤:立法论证、立法规划、起草、审议、通过、颁布。那么这要多长时间呢:小编告诉你要2个月到10个月不等,全凭你们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效率!
这个时间是从“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过程推算的: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当年12月末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明确各省(区、市)的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接着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即国家卫计委)备案。之后,各省人大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性法规。2014年1月,浙江、安徽、江西率先启动“单独二孩”政策,3月至6月多数省份集中实施,9月政策全面落地。
从政策到法律的意愿差:小屁孩儿也有发言权?
法律允许你二孩只是个开始,你家里还有一个“熊孩子”要搞定呢。什么?小屁孩没有发言权?那你可大大滴错了。再普及个法律名词,叫“未成年人的参与权”。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显然,生二孩后,父母的感情要重新分配,以后的财产也可能重新分配,这必然涉及到第一个孩子权益。所以这个“告知义务”是父母一定要履行的。
当然,参与权不等于决定权。侯学宾说:“所谓征得或考虑是获取第一个孩子的理解和认同。生还是不生这个问题,决定权依然在父母手里。”
自己不生,爹妈找人代孕生二胎,靠谱不?
好吧,小编在网上搜集问题又被“天雷”击中了:独生子女小A,两年前和父母出柜。父亲开始强烈反对,如今在打击中也慢慢开始接受现实。听说二孩政策之后,老父亲计划找人代孕生二胎,以防止“绝后”。
在东北教书的侯学宾先是感叹了一声“唉呀妈呀”,然后指出:“代孕在中国是被禁止的,从法律上讲,不管几孩代孕都是违法的!”“当然这个问题的另一个层面是,父母也没有权利去要求子女必须生育。”
提个醒!二孩不等于二胎!
读者朋友,如果你所在省份的人大修改地方法律的效率非常给力,如果你已经告知了你家娃即将有一个弟弟或妹妹,如果你或你妻子确定自己的身体能够健康生产。那么,恭喜你已经跨越了法律这座大山,赶紧去办一个合法证件——准生证。
办理二孩准生证的具体程序还是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修改后的地方法律规定。但提醒大家:二孩不等于二胎,如果你以前幸运地有了双胞胎,那么还是生不了二胎。
放一个“单独二孩”的办理程序给大家借鉴: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
妻子二胎怀孕,男人有“产假”么?
有人提问:“我们单位人事说对二胎老公是否享有陪产假没有文件规定,所以不给假。但是难道生二胎就不用陪了?产妇最需要的就是老公的陪伴了,好吗?!”
不只是二孩,大概很多头胎的筒子也是很关心这个问题。据侯学宾介绍:“我们国家的法律没有统一规定男人可以有产假,但是有些国家已经规定女人怀孕,男人也可以有产假,我觉得这个方式值得借鉴。”
确实,在北京、上海、辽宁等26个省、市、自治区的地方性政策或法规中,规定了晚育或独生子女家庭可以享受男性假期,也太人性化、太温情脉脉了吧。但侯学宾说“是不是叫产假,不好说。”

以下列举部分借鉴:
北京:丈夫可以享受1个月的“产假”,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上海:妻子如果24周岁以上生育,丈夫是第一次结婚或者此前从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可以休3天“产假”。
辽宁:职工晚婚、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黑龙江:规定丈夫护理产妇的假期为5至10天。
河南:规定丈夫“陪月子”可享受1个月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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